殺警案陳嫌 全台最衰通緝犯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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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廿二日爆發殺警案,警二分局民權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欲襲身亡,警方追查凶手過程中鎖定一名陳姓通緝犯,隨著陳「殺警嫌疑犯」身分曝光,陳同日晚間主動到案自清否認殺警。台南地院法官廿三日訊後認陳有逃避偵審、執行程序之故意,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事實,已將陳收押。

廿二日警二分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追查失竊贓車至安南區,遭歹徒以彈簧刀殺害,凃員攜帶警用槍彈也遭搶奪,殺警奪槍案爆發後,警方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追緝真凶,警方發現曹員警用電腦最後一筆搜尋資料為身負一條詐欺、兩條過失傷害的陳姓通緝犯,也將陳列為搜查對象。

隨著媒體報導,陳男被列為「殺警嫌疑犯」消息甚囂塵上引發全民肉搜,陳男晚間至台南市刑大投案,表示自己沒有殺警,然而陳是檢警登錄在案通緝犯,即便排除殺警嫌疑,事後也立即被警方解送台南地檢歸案。過失傷害罪部分尚在偵查中,訊後檢方諭知飭回,但陳涉詐欺部分,檢方認陳有逃亡事實,聲請羈押。

台南地院行政庭廿四日表示,陳姓男子因「詐欺案」通緝到案,廿三日晚間法官訊後,認陳已有多次犯罪紀錄及通緝前科,本次再經通緝到案,顯有逃避偵審、執行程序之故意,認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事實之羈押原因,而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應予收押,但未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