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隊長蹭摸女隊員 判賠15萬

374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某鄉公所清潔隊已婚林姓班長看上女隊員,利用職權安排二人一起出勤,趁女隊員駕車難以閃躲下,用手按壓、蹭女隊員大腿,還以考績威脅,頻頻傳訊騷擾表示「妳又不跟我約會,不然保證打甲」,讓女隊員一怒告上法院。宜蘭地方法院判決,林男應付十五萬元精神賠償。

女隊員指控,她於鄉公所清潔隊任職,一0九年間某日上午,和清潔隊林姓班長一起出勤,林男故意將手放在她大腿旁按壓,下午又趁她駕車時,把手放在她大腿上,用手指磨蹭她大腿內側,還送花給她,並多次傳騷擾訊息說「妳會想我嗎」、「我只愛妳一個妳不知道嗎」、「妳又不跟我約會,不然保證打甲」,這些行為都讓她感覺被性騷擾,提告向林男求償三十萬精神撫慰金。

全案審理時,林男辯稱因為自己個性海派又樂於助人,女隊員因此仰慕自己,二人交情匪淺,平常就常以開玩笑、戲謔口吻聊感情事,而且他擔任班長,僅負責分配勤務,並無權對隊員進行考績評比,女隊員應是因為考績被打乙等,懷疑他報復才提告。女隊員提出林男按壓、觸碰大腿的照片,可見照片中,摸腿者手上金戒指、手腕上佛珠與手環,與林男平時所戴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