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業務擔心領不到獎金 6度被迫嘿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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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某建設公司老闆私下承諾給女業務高額銷售獎金,對方基於上下屬關係、擔心領不到錢,老闆多次提出在預售中心會議室性交邀約都只能照辦,雖曾以生理期來不適想拒絕都沒用,直到領到獎金才提告,老闆後達成認罪協商,法院依六個利用權勢性交罪判他一年六月,緩刑五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建設公司老闆前年雇用女員工擔任業務主任,負責建案接待中心預售屋銷售,他卻利用女業務想領取高額獎金、擔心怕不順從遭解僱下,去年六月五日先在預售屋接待中心獨處時,將女業務帶到會議室內發生性行為。

接著於十二日、二十日及七月十一日,老闆再次趁其他員工出去買午餐,又三度把女業務帶去會議室性交;後來七月間老闆又想發生關係,女業務雖然以生理期來、剛打完AZ疫苗身體不適等理由想拒絕,對方仍無視二度性交。

女業務在八月領到銷售獎金後,忍無可忍才對老闆提告;檢方訊時,老闆坦承女業務是銷售約聘人員,私下有和對方約定要給他投資新建案銷售額千分之九的獎金,但就二人性交部分辯稱雙方交往是出於自願。

女業務控訴,確實有和老闆私下約可領取獎金,但直到去年七月為止,對方尚未發放銷售獎金達三百萬元,自己確實是因擔心領不到獎金才和他性交,她也提出後來有明確拒絕不想性交的錄音檔、相關LINE對話訊息,事後也因壓力大去看身心科的證明。

檢方認為老闆嫌疑重大,偵結依六個利用權勢性交罪嫌起訴他;老闆事後和檢察官於審判外達成協商合意,且老闆已認罪,經檢察官聲請依協商程序判決。

法院因此不經言詞辯論,於協商合意範圍內,依六個利用權勢性交罪,各處老闆六月,應執行一年二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五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不得跟蹤、騷擾女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