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銬囚禁暴力討債 警逮4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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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局警方十三日拂曉出擊,前往南區、安平區及北區等地,一舉將涉暴力討債的林姓主嫌等四人逮捕到案。(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警五分局十二月初接獲洪姓民眾報案,稱其於同月五日遭人以外出「喝茶商討」為由押走,被逼簽下八十萬元本票後又遭囚禁兩日才獲釋。警方掌握暴力討債情資十三日凌晨兵分多路,一舉將林姓主嫌等四人逮捕到案,訊後依組織犯罪、強盜、妨害自由等罪移送法辦。

據了解,洪姓男子因債務問題欠下八十萬元,十二月五日遭廿多歲的林嫌夥同楊男、吳男及一名未成年少年等四人以商討債務為由強行擄走,洪遭強押上車後隨即被搶走手機並控制行動,在林等恐嚇威脅下簽下八十萬元本票。

林等後續帶著洪至外縣市向親友借錢未果,又被帶回南市民宅內廁所囚禁,後又將洪帶至汽車旅館並上銬控制行動。

直到兩日後洪拿出五萬元表示誠意,林等才將其釋放。洪事後報警,警五分局立即針對林等組成的暴力討債集團展開追查,鎖定林等相關成員身分情資後立即報請檢方指揮,十三日凌晨六時許動員廿三名警力及四名保大霹靂小組人員,兵分多路前往逮人。

警方先後於南區、安平區、北區等地查獲林、楊、吳等人到案,警方也於林住處查獲洪姓被害人簽立的本票及刀械、棍棒、手銬等證物。同日訊後也立即將林等三人依組織犯罪條例、強盜、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南檢偵辦,同時建請檢方聲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