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自112年起 補助舊社區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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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為達到發展低碳及智慧城市目標,使各公寓大廈社區能與時代發展接軌成為電動車友善社區,北市府已訂定「台北市公寓大廈設置非營利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要點」,並自明(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建管處長劉美秀表示,民國一0八年七月一日前取得建造執照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的公寓大廈,在充電設備完工後六個月內,可以依該補助要點規定檢附相關書表、文件……等資料向建管處提出申請,補助費用以所設置非營利電動車充電設備費用(扣除工資後)的四十九%為上限,各類設備之補助以一次為限。

劉美秀說,建管處已經編列一一二年度補助費用新台幣一百萬元,若編列預算用罄者即停止受理申請。如果因為預算用罄而未於當年度獲得補助,將會列入下年度優先補助案件,申請人免再次提出申請。

將自一一二年一月一日生效的充電設備補助要點詳細內容、相關表格及各有關資訊,建管處已經放在「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輔導團隊專區」(網站位置: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首頁(https://dba.gov.taipei)>建管業務綜合查詢>宣導專區>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輔導團隊)資料夾中,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