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騎電動滑板車摔癱 國賠46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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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首創把魚鱗變成仿生纖維技術布料的研發者侯二仁,三年前騎電動滑板車時,因道路凹陷害他摔車而癱瘓,提告請求國家賠償。台北地院認定他騎經凹陷處未減速,應自負八成過失責任,判決台北市新建工程處應賠償四百六十七萬多元。

民國一0八年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二時許,侯二仁騎乘電動滑板車行經台北市台灣大學基隆路校門口附近,因路面不平且有坑洞、高低差,致滑板車撞到坑洞失控,整個人撞擊到路邊電桿基座後昏迷。

侯男經送醫急救,診斷為頭部外傷併頸椎脊髓完全損傷及四肢癱瘓、頸椎狹窄等傷害,終身頸部以下四肢癱瘓,需專人全天候照護。

侯男向北市新工處等請求二千五百多萬元國家賠償。法院依相關事證及證述,認定侯男確實騎電動滑板車行經路面凹陷而跌倒,該路段管理確實有所缺失。

法院審酌侯男使用在公園、廣場的滑板車行駛於道路,有一定之危險性,他跌倒後飛撞電線桿基座致癱瘓,顯見駕駛滑板車的速度不慢,應自負八成過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