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照顧臥病夫不堪負荷 重擊致死獲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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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陳姓老婦人不堪30年來長期照顧病夫的身心壓力,5年前趁丈夫睡覺時持鐵鎚重擊頭部致死。一審依家暴殺人罪判刑2年8月,台灣高等法院審酌本案是「老老互相照顧的長照悲歌」,給予3度減刑,23日改判2年、緩刑5年。

法院判決指出,陳婦(78歲)的同齡吳姓丈夫因長期患有心臟病、糖尿病,經常須回診、洗腎,平日由陳婦照顧丈夫的生活起居。

民國107年10月17日近中午,陳婦因不堪長期照料重病的丈夫,突感極大壓力,從客廳工具箱取出鐵鎚,朝正在睡覺的丈夫頭部猛敲,儘管他一度驚醒反抗,但仍遭陳婦重擊到地。

直到丈夫不會動,陳婦才打電話給社區保全代為報案,指「我殺人了」,救護人員雖將吳男送醫搶救,但仍不治。

陳婦供稱,她長期照顧臥病的丈夫,一想到獨自照顧丈夫30多年,不知道未來還要照顧多久,當下突想動手殺害他。

一審士林地院審酌陳婦如今生活無法自理,依賴家人照顧,且已有悔意、符合自首要件減刑,依殺人罪判刑2年8月。

高院指出,陳婦無前科,案發後獲家屬一致原諒並請求輕判,且健康狀況不佳、身心靈已受相當懲罰。陳婦精神鑑定顯示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要件;另也符合自首減刑要件。

高院認為,此案是「老老互相照顧的長照悲歌」、且她無怨照顧孫子致身心負荷過度,也依刑法第59條減刑;最後從輕改判二年、緩刑五年,不用坐牢。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