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親吻六月兒下體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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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女漫畫家夫妻前年被控親吻幼兒下體,還把過程畫成漫畫上傳網路,遭網友報案。士林地院認定兩人涉犯強制猥褻罪及製造猥褻電子訊號罪,各判刑二年三月及一年七月,審酌兩人若服刑,稚兒恐無人照顧,均緩刑三年,因檢辯未上訴,全案定讞。

前年五月某日晚間,女漫畫家與丈夫在家猜拳,約定輸的人要親兒子下體,結果老公猜輸,她也出於好奇做出相同行為。同年六月,她兩度把過程繪製成漫畫上傳臉書,後來發覺內容不妥予以刪除。

但有網友看到後認為該內容不妥,不僅轉發至其他社群網站,並通報「一一三保護專線」;她對此道歉,也關閉臉書。

士林地檢署調查認定夫妻對兒子涉及不法,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二人;至於女漫畫家將不雅過程繪製成漫畫並上傳臉書部分,依涉犯製造兒童性交電子訊號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夫妻辯稱只是在開玩笑,當下「只有緊閉雙唇碰一下」,把漫畫上傳網路單純是為了分享育兒經,沒有不法意圖。

法院不採信兩人說法,但認為兩人並未對兒子涉犯性侵,僅構成加重強制猥褻罪,也審酌夫妻二人若都入獄服刑,幼兒恐頓失依靠,且兩人已自行完成親職教育課程各十二小時,捐款給兒福團體,均緩刑三年,給予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