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驗71件清明食品 2件花生粉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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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清明節民眾祭祀常備的三牲五果及潤餅等食材,南市衛生局提前至傳統市場、超市、賣場、餐飲業等處抽驗食材。
(南市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清明將至,因應民眾食用潤品的習俗,為確保民眾食安,南市府衛生局特於清明前夕加強食品抽驗,檢驗七十一件食品中,有兩件花生粉真菌毒素超標,衛生局已命令下架回收,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限期改正或移請轄管衛生局依法辦理。

南市衛生局提前於傳統市場、超市、賣場、餐飲業等場域抽驗潤餅皮、油麵、豆製品(豆干、豆干絲等)、豆芽菜、花生粉、素食製品及三牲等即食熟食產品,共七十一件。

衛生局表示,本次檢驗項目包括動(植)物性成分、防腐劑、著色劑、殺菌劑、漂白劑、衛生指標菌、真菌毒素等項目,其中兩件花生粉檢出真菌毒素超出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限量規定,一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及赭麴毒素A超出限量規定,經查為本市業者製售,人員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要求限期改正,若未改正將處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另一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出限量規定,移請轄管衛生局依法辦理。

南市衛生局指出,黃麴毒素及赭麴毒素A都是一種黴菌毒素,具肝毒性及腎臟毒性,提醒食品業者留意花生等榖豆類食品的貯存、運輸及販售過程,確保原物料符合衛生規格。也呼籲市民購買花生粉應於開封後應立即冷藏至冰箱中,以免增加毒素孳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