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黨產爭議 黃炎東:須遵循法治國憲政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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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商業大學榮譽講座教授黃炎東。(記者王超群攝)

記者王超群∕專訪

苦學出身、現任台北商業大學榮譽講座教授黃炎東十一日指出,無論黨產爭議或兩岸關係、國際問題,但凡一個國家的政治運作要上常軌,端賴好的憲法、良性的選舉制度與政黨政治,黨產爭議正本清源的解決之道,也必須回到法治國的憲政精神,如果始終是政黨惡鬥,即使政黨輪替,不過是換個位置的互鬥,本質上乃不能根本解決問題。

黃炎東認為,法治國原則就是指國家運作皆須依法律為之,國家行政必依客觀並具有民主正當性的法規為其統治權的基礎,所遵行的法律必須合乎公平、正義,而其內涵最重要是權力分立、依法行政、法律保留、基本人權的保障和獨立的司法。

黨產爭議主要就是國內惡質化政黨競爭,贏者全拿加上政治追殺,這恰恰是有違法治國原理原則,因此不論那個政黨取得權力,就會有濫權違法的行為;黃炎東認為美國的憲政制度值得我國參考。

黃炎東指出,一七八九年實施美國憲法,雖號稱是三權分立的國家,但早年美國司法卻是最弱勢的部門,直到約翰馬偕爾做出歷史性超越黨派的判決,才為美國司法獨立奠定基礎。

鄰國日本在明治天皇時代大力推行西化,實施君主立憲的三權分立與制衡之憲法,因而國力逐漸強盛,尤其是日本的司法部門法官審判案件時,皆能嚴守依法獨立審判,絕對排除外力之干涉,即使壓力來自明治天皇或是內閣大臣。

美日等先進國家對憲政精神、法律原則都經過一番努力而得以確立,但可惜的是,在我國目前,仍有諸多例子彰顯未甄於法治國的境界。

黃炎東說,他長年醉心於英國的法治國精神,特別強調英國的政治生態具有妥協的素養,他強調,政黨之間是既聯合又競爭,而不是當權者追殺在野黨,在野黨則為反對而反對,這種在我國司空見慣的常態,卻是民主政治的變態。

黃炎東指出,吾人看待黨產爭議,乃至於兩岸關係或國際問題,都必須以守護憲政精神、遵循法治國原則,朝野各自扮好本身分際與職守,國家才有競爭力,得以長治久安。

黃炎東曾任台大、警大法學教授,美國德州奧斯汀分校政治系暨日本東京大學客座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