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氣公司行賄 3公務員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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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市欣嘉石油氣公司工務部被控兩年前,為盡速取得道路挖掘許可,對承辦的公路總局工程處人員以禮券賄賂,遭檢舉涉及貪污,嘉檢依工務部副理等三人均坦承犯行,緩起訴處分。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嘉義市一家石油氣公司為辦理「大業街開發建設案瓦斯管線銜接工程」,向公路總局五工程處申請台十八線十六公里處道路挖掘許可,由於一直沒拿到許可,該公司張姓工務部副理、吳姓工務組長及陳姓養護組長共同研訪後,決定利用春節送水上工務段李姓承辦人員禮券,希望能盡快取得開挖許可。

張姓副理將遠百面額千元禮券十張交給吳姓工務組長,再由吳轉交給陳姓組長,陳又自行購買星巴克禮盒,交給不知情的自來水公司第五區管理處李姓技士,李姓技士前往水上工務段辦公室,將提袋放在李姓員工座位下方離開,李姓員工將提袋提回家後,才發現裡面有萬元禮券,隔天主動移請政風室依請託關說規定登錄,法務局廉政署隨執行搜索,查扣簽呈、禮券申請單等資料,並依貪汙治罪條例的行求賄賂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