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私托不當對待案件 首波調查出爐

351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針對近期接獲內湖區私立連鎖系列托嬰中心多起不當對待通報案件。社會局二日表示,因該托嬰中心尚有監視錄影畫面未如期交付社會局,關於機構逾期提供監視畫面,依據兒少權法規定,針對機構祭出十二萬元裁罰並要求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另外,針對兩案照顧爭議之托育人員,通報調查期間皆已停職接受調查,社會局檢視完監視畫面並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後,認定二名托育人員涉照顧不當,違反兒少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依法進行裁處。

社會局表示,目前針對機構已提供十一日的監視畫面中,已完成第一階段檢視,並於四月二十八日召集專家學者召開會議,從監視錄影畫面及相關人員陳述,經查發現托育人員有大力搖晃幼童,恐易造成嬰兒搖晃症侯群,若情節嚴重恐有立即生命危險。綜合研判後,認定遭通報的二名托育人員行為涉及照顧不當之情形,已違反兒少權法規定,依法進行裁罰,其中一名托育人員裁罰十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另一名托育人員因涉及刑事調查,先處以公布姓名,行政罰鍰則俟刑事司法結果確定後再行裁罰。

社會局刻正要求機構交付完整一個月監視錄影畫面,並進行第二階段之監視畫面檢視,若再發現有托育人員違反兒少權法規定,對兒童有虐待或不正當之行為,將依其情節輕重處以六萬至六十萬元罰鍰,並公布其姓名,若情節嚴重者,不排除主動移請司法單位調查;針對托嬰中心未於限期內提供監視器畫面部分,若屆期未改善,將持續裁罰,可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機構停辦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並公布托育機構名稱。

社會局強調,將持續針對對其他家連鎖系列之托嬰中心,採無預警方加強查察中,並且透過抽查監視器畫面了解不同日期與時段之照顧情形,確認該機構是否有相關違法情事,以保障嬰幼兒托育品質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