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公司汙染台中空氣10年 短報詐1億2433萬空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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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層層包裝公司從事凹版硬刷,製程排放甲苯、丁酮等汙染,劉姓總經理為規避龐大處理成本,指示下屬短報十年規避高達一億二千四百三十三萬元空汙費,檢方痛批公司貪圖利益、罔顧社會責任,更和其自稱「環保理念」背道而馳,依詐欺、空汙法起訴劉等五人,具體對劉求刑四年。

起訴書指出,七十五歲劉男和其四十五歲兒子分別為層層包裝總經理、副總,公司因從事凹版印刷,製程會產生甲苯、丁酮、揮發性有機物及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粒狀汙染物等,經申請領有台中市環保局的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每年應依排放量規定繳納空汙費。

檢方指出,劉男為減少公司空汙費支出,一0一年四月起指示蔡姓課長以許可證上排放量的原物料使用量為上限,作為每季申報空汙費的原物料使用量,將載明「空汙費原申報應繳納金額」、「經修改後空汙費繳納金額」等簽呈,上呈給林姓主管、張姓女經理及劉姓副總。

檢察官發現,劉等以此方式未依規定將製程中所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物料量均納入申報,自一0一年四月起短報空汙費至少三十九次,每筆從一開始的七十五萬元,不斷增加至每筆二百、三百多萬元,一一0年四月甚至一次就短報五百零五萬元,至十月一共短報高達一億二千四百三十三萬多元的空汙費。

檢察官認為,蔡男是專職申報人員,仍故意短報製程原物料實際使用量,張女、林男身為督導管理空汙費申報主管仍將該簽呈再上交劉姓總經理、副總,所幸經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分析層層公司申報資料察覺異狀才曝光,劉男坦承指示蔡姓課長短報空汙費,公司雖有環保製程但仍以油墨製程比例較高,未設有空汙防治設備,也清楚如實申報需繳納龐大空汙費,劉的兒子也稱知道短報,但辯稱未實際參與決策。

張姓女經理也說,每季短報二百、三百萬空汙是為降低營運成本,但非她決定的;蔡姓課長坦言,曾上呈如實應繳金額,卻遭總經理退回要求他短報,且公司遇稽查時會改為水性油墨製程,以免超排。

檢方說,層層公司凹版印刷產出甲苯、丁酮及氮氧與硫氧化物,恐影響神經中樞、傷腎或引發鼻子喉嚨眼睛刺激,直接排放長期影響台中地區生態、威脅民眾健康,痛批層層公司貪圖經濟效益、罔顧社會責任,將環境成本外部化,短報長達十年,更與公司所稱「環保理念」背道而馳,層層公司產生空汙難以估計,被查獲後雖建置空汙設備,卻沒繳回犯罪所得,依詐欺、空汙法起訴五人,對劉姓父子求刑四年、二年,公司罰金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