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執法首日 三峽警布點各大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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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警分局於昨(30)日未禮讓行人新制實施首日,出動多名員警於各大重點路口展開專案執法工作,針對車輛未禮讓行人進行全面性的取締及宣導。

三峽警分局指出,車輛未依規定禮讓行人提高罰責新法上路,為強化取締量能及展現執法決心,三峽警昨規劃首日專案執法工作,後由各派出所、交通分隊連續再實施為期一週之強化執法,以期透過宣導及執法工作,將行人安全置於首要目標,達到還路於民的初衷。其中重點工作如下:一、違規認定標準:維持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約3公尺停讓(約3個枕木紋)」。二、罰則:新制最高罰責可達6千元,還要記點3點並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

三峽分局提到,行人有無違規與車輛有無停讓是兩回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3項規定,即使行人疑有違規穿越行人穿越道,也得注意前方車況讓行;而行人行走時也要加快腳步不駐停,隨時注意左後方及右後方轉彎來車、避免交談或滑手機而分心,行人與車輛相互搭配尊重,才會提高用路安全效率。本次採用同步多點式交通稽查勤務,選定轄內較狹長之行人穿越道及人潮聚集之重路口實施執法。統計本次專案工作共出勤警力55人次、舉發道交44條2件、宣導15人次。

(三峽警分局提供)

三峽分局長許城銘表示,6月30日起除了未禮讓行人外,其中許多新制亦已實施,請持續關注三峽分局臉書「警警相繫三鶯線」或新聞時事,未來也會透過不同執法策略,充分展現交通執法鐵腕與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