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案 小開700萬求和解仍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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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宋姓大學生在一一0年與駕駛瑪莎拉蒂的食品業小開張敦量發生車禍,張夥李韋霖、陳勁豪涉毆打宋致重傷,一審在今年初審結,張被認定涉殺人未遂,判刑九年,李、陳涉重傷害,判刑四年八月,此案上訴二審後,僅剩張在押,二審三日開羈押庭,張律師請求法官審酌,雙方和解已有進展,希望能具保停押,法官裁定候核辦。

張敦量委任律師林柏宏昨日開庭時,向法官說,張已與宋姓大學生的母親,有過數次調解,對方願意將調解金從一千五百萬元,降為一千萬元,不過仍是張敦量等人無法負擔,而宣告破局。

律師請法官審酌,此案張父有誠意,要付出七百萬元的賠償金和解,但得是宋母與張等三人一起和解,而不是僅與張和解、另外三百萬元不足之處,再向李、陳二人求償,也因此條件雙方認知有落差,所以沒能達成和解,因此此案從案發後羈押已近二年時間,沒有逃亡事實,希望法官可以具保代替羈押。

不過檢察官不同意,認為此案涉及重罪,一審已重判九年,重罪伴隨逃亡,張敦量仍有逃亡之虞,希望法院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