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舉辦「偏鄉地區獸鋏法規宣導會」 籲鄉親善待身邊犬貓及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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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府下鄉宣導禁用獸鋏山豬吊,提醒民眾愛護動物避免受罰。(記者陳正芬攝)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縣府鑑於山區或偏鄉地區動物因獸鋏及山豬吊受傷的狀況頻傳,且遊蕩犬貓、家犬貓、野生動物皆受其害,探究其原因常為在地農民為預防農損及法規認知不了解,造成動物傷害及違法使用陷阱受罰之雙受害情事。

雲縣動植防疫所為防範獸鋏山豬吊違法使用以健全動物福利,並讓民眾更清楚法規規範,日前配合農業部補助計畫於斗六市湖山社區發展協會舉辦「偏鄉地區獸鋏法規宣導會」,全程透過影像解說和實物展示,期增進鄰里鄉親對獸鋏及相關法律的認知,降低動物受傷風險及違法情事。

雲縣府下鄉宣導禁用獸鋏山豬吊,提醒民眾愛護動物避免受罰。(記者陳正芬攝)

縣長張麗善呼籲鄉親應善待身邊犬貓及動物,違法使用獸鋏等陷阱致動物受傷,依據動物保護法第十四之一條規定:捕捉動物,不得使用獸鋏、山豬吊,以及第十四之二條規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山豬吊,依其違反情節輕重,得處新臺幣一萬五千至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注意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