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換房爭議 業者旅客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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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針對民眾反映訂台南民宿遭換房,業者稱修繕卻開趴一案,市府觀光旅遊局表示,此事攸關南市觀光形象,市長指示觀旅局與法制處消保官二十五日前往查察。投訴民眾與民宿業者已達成和解,業者除退還gogoro租借服務費用外,也提供明年免費招待一晚補償。
 觀旅局指出,投訴人鍾小姐反映,八月向南市拾光旅宿完成十二月二十一日包棟訂房,準備與朋友在泳池畔烤肉歡度耶誕節。但本月卻接獲民宿業者電話通知,表示房間設備及泳池遭其他房客毀損,必須修繕。鍾小姐理解業者困難後,同意轉介至其他合法民宿。想不到當天路過拾光旅宿,竟發現燈火通明正在開趴。向業者查詢,獲得招待修繕工人、僅使用外部空間的答覆,鍾小姐疑遭業者欺騙,因而PO網。
 昨日觀旅局與法制處消保官前往查察,初步了解該民宿設施因旅客使用損壞,業者於十三日展開維修,十六至二十一日計有五組客人辦理退費、轉單或延期。十九日富邦人壽一組客人因僅使用戶外空間,所以維持服務。該組旅客上IG打卡,因此造成鍾小姐誤解。至於轉單的民宿並無提供免費gogoro借用服務,業者向鍾小姐報價並獲同意後協助代訂租車。可能過程中言詞表達不夠清楚導致誤會,此部分民宿表達歉意。
 目前觀旅局已展開調查,並請業者提供相關文件及監視器畫面進行檢視。觀旅局長陳信安表示,旅宿業者若以不實理由惡意取消訂單,將涉及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八點規定。如果是可歸責業者的事由,導致無法履行訂房契約,旅客得請求約定房價總金額一倍計算的損害賠償。若因業者故意所致,旅客得請求約定房價總金額三倍計算的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