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分署與交通監理機關合作 將鎖定查扣千輛註銷牌照欠繳大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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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分署長吳祚延(右)與嘉義區監理所、南市交通局簽訂合作意向書,處理註銷牌照欠繳大戶車輛查扣及維護交通安全。(台南分署提供)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與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台南市交通局25日上午簽訂合作意向書,擴大運用交通局建置之4千支智慧停車柱及路邊停車收費員查報機制,於發現交通違規大戶及註銷車牌車輛路上趴趴走時,透過群組即時通報,提高查扣車輛機會,促進公法債權之實踐與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台南分署長吳祚延表示,簽署合作意向書,透過跨機關合作運用科技執法,能有效節省各機關人力負擔,增加執行績效,提昇整體行政效能。許多義務人將車輛停放在路邊停車格只是短時間停放,查扣車輛則是在與時間賽跑,運用智慧停車柱及查報機制等科技儀器,在最短時間內達成通報給台南分署,有助於提高查扣車輛的可能性。

台南分署此次與交通監理機關簽立合作意向書,第一階段將鎖定1415輛註銷車牌車輛查扣。除了車輛外,亦會針對交通違規大戶及註銷車輛之義務人名下財產進行清查,加強執行,減少違規大戶拒不繳納罰鍰、欠稅費,且有效嚇阻註銷牌照之車輛仍繼續行駛道路之情形。

台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漠視法令,收到監理機關寄發汽車燃料費繳納通知書、裁決中心寄發裁處罰鍰,應按時繳納,如不繳納,案件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