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港貿單一窗口提供承攬及報關業者線上申報異動或離職員工作業 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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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承攬業或報關業員工於海關核准登記之貨棧及貨櫃集散站辦理承攬或報關業務,應佩戴承攬業作業證或報關證。為便利海關即時掌握該等人員之異動或離職資訊,以適時採取相關門禁管理措施,分別於112年5月22日及同年月26日,發布修正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及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規範承攬及報關業者應於該等員工異動或離職之翌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海關申報,以維護貨物存放安全。

關務署說明,為利業者配合上述政策,自即日起於關港貿單一窗口(CPT)建置「報關業者申報離職員工作業(WJC06)」及「承攬業者申報異動或離職員工作業(WJC07)」系統,業者可利用工商憑證登入CPT網址,進入線上委任系統辦理線上申報(路徑:憑證通關服務/憑證登入/線上委任系統/公司委任個人作業/(WJC06)報關業者申報離職員工作業或(WJC07)承攬業者申報異動或離職員工作業)。

關務署再次提醒,承攬業及報關業者應自領有承攬業作業證或報關證之員工異動或離職之翌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線上方式向海關申報,並於7日內向海關繳銷其證件,以免受罰。業者可善加利用線上申報作業,如有操作問題,得洽詢各關服務窗口,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