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費變小金庫、公務司機當家僕 國安局2高官爽揩公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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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國安局主任祕書王春益及南部工作站長鍾杲秀,近期先後遭檢方約談。國安局針對主任祕書王春益遭指控則回應,經查調卷證及訪談相關人員,該項經費是發放給國安情協人員,並非該局同仁,相關使用合乎規定;南部工作站長鍾杲秀案,公務人員考績委員會審議,決予以「口頭告誡」,二案的行政調查結果皆副知法務部廉政署,另也已函復士林及台中地檢署。

據媒體調查,王是在第三處處長任內,涉嫌偽造「情報協調費」申請理由,將經費挪作發給同仁的紅白包;鍾則是在台中工作站站長任內,要求勤務司機或下屬在上班時間開她的私家車載她到高鐵站,並要同仁將車輛開回隊部,順便加油及洗車,明顯違反公務倫理規範。

媒體指出,王春益前職務是國安局第三處處長,處內每月配有三萬元「情報協調費」,但王春益會指示祕書,填寫情報協調費簽辦單,事由是受贈對象協助情蒐工作,不過,祕書在上簽呈、跑流程時,簽辦單下方卻會貼上一張黃色的便條紙,「提醒」該筆獎金其實是給第三處同仁婚喪喜慶的紅白包。

媒體說,王把情報協調費當成自己的特支費,行為恐已構成《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下屬看在眼裡,暗自議論,也有經手的同仁擔心變成共犯,偷偷影印下貼有便條紙的簽辦單自保。

此外,國安局第三處轄下的南部工作站長鍾杲秀,也因長期公器私用,遭下屬告發。鍾去年任職中部工作站站長期間,把工作站的公務司機當成她的專屬駕駛,每週五或她請假返回台北時,都會要司機或是下屬駕駛她的私人車輛載她到高鐵站,並要對方把車開回隊部,順便加油、洗車。

檢方調查後認定,鍾杲秀要求司機及下屬載送的非公務行為,屬於行政違失,國安局已口頭告誡,相關行徑雖然不妥,但還不構成圖利、貪汙的刑責,因此未將她起訴,但告發人不服,將提出更多具體證據,希望檢方重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