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食品用洗滌精抽驗品質都合格 洗潔劑9件標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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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28日公布市售食品用洗潔劑抽驗結果,共抽驗97件食品用洗潔劑依衛生標準項目檢驗,檢驗結果全數合格,民眾可放心使用。但劑查核標示308件洗潔劑中,卻有9件標示不合格,其中1件標示「護手配方」被認定不實,標示不合格者都罰款3萬元。

食藥署指出,食品用洗潔劑用於消毒或洗滌食品、食品容器具或包裝,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係完善飲食衛生的最終環節,為健全食品用洗潔劑之管理,針對102家食品用洗潔劑販售業者之食品業者登錄、保存來源文件等進行稽查,同時抽驗97件食品用洗潔劑依衛生標準項目檢驗,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食藥署表示,專案查核食品用洗潔劑販售業者之食品業者登錄、保存來源文件等項目有缺失者,經所轄衛生局限期改正後均複查合格;另針對販售業銷售及餐飲業使用之食品用洗潔劑查核標示308件,計9件不符規定,包括未標示製造日期、未標示使用方法、未標示國內負責廠商地址、標示「護手配方」等不實 誇張或易生誤解詞句,都由各地衛生局依食安法處以3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