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越南闆娘 嫌起訴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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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北投區一家鹹粥店在今年六月發生越籍潘姓老闆娘遭犯嫌周俊男槍殺案,周嫌逃亡不到一天即遭警方逮捕送辦,士林地檢署在五日偵結全案,檢察官依殺人、非法持有具殺傷力的非制式手槍、非法持有子彈等罪起訴周俊男,並請求法院繼續羈押。士院開完移審庭後,認為周嫌有逃亡之虞,最後裁定繼續羈押。

全案緣於周男在半年前到「關渡鹹粥」吃早餐時,對老闆娘一見鍾情,不顧她已有家庭的事實,多次向她示好、送禮、邀約。但潘女都加以拒絕,並且刻意保持距離,因此,導致周俊男心生不滿。另於五月間周前往鹹粥店用餐過程中加點了一份炸豆腐,潘女卻先將炸豆腐給後點餐的客人;於是周男在新仇舊恨下,預謀殺害潘女。

六月十日下午,周俊男騎車到鹹粥店,見到潘某在店內忙碌,在相隔只有一張桌子的近距離拿出手槍朝她開了一槍。潘女中彈經送醫後,仍因傷亡不治。周俊男則趁亂逃逸,先是前往社子島丟棄騎乘的機車,再往三重公園棄槍,接著到林口土地公廟休息,警方循線掌握他的行蹤後,在十一日凌晨於土地公廟將他逮捕歸案。

周俊男供稱,作案用手槍是一位已過世的友人寄放,他並沒有殺害潘女的意圖,只是想要讓她知道自己的心意,後來因感覺潘女不友善、沒有服務好他,所以才會想要用手槍恐嚇她。

檢方偵查認定周男犯殺人、非法持有具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非法持有子彈等罪,且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全案並在五日偵結起訴。另由於此案屬於國民法官法案件,檢方為避免後續法院審理時影響國民法官心證,並未提供詳細起訴理由,全案後續將交由士院國民法官專庭負責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