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菲攜豬肉製品入境 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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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台北九日電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根據外電報導,菲律賓農業部今天向媒體宣布發生非洲豬瘟案例;自今天下午四時起,旅客自菲國違規攜豬肉製品被查獲,開罰新台幣二十萬元起。
 應變中心指出,根據外電報導,菲律賓農業部今天向媒體宣布該國發生非洲豬瘟案例,有七四一六頭豬隻遭撲殺,成為亞洲地區繼中國大陸、蒙古、越南、柬埔寨、北韓、寮國及緬甸後第八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
 應變中心表示,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五之一條規定及防檢局於民國一O七年十二月日公告的裁罰基準,自今天下午四時起,入境旅客自菲國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被查獲,第一次違規將裁罰二十萬元,第二次就開罰一百萬元;外來人士遭罰二十萬元未能繳清罰款者,移送移民署當場拒絕其入境。
 應變中心補充,依據外電報導,菲國農業部秘書長WILLIAM DAR表示疫情發生在呂宋島布拉干省及黎剎省的豬場,已撲殺七四一六頭豬隻,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尚未有菲國的疫情通報。
 不過,應變中心指出,早在八月中旬,已獲可靠消息來源指稱菲國疑似爆發疫情,所以在八月十九日就已將菲國列入高風險地區,以X光機百分百檢查菲國入境旅客託運行李及手提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