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手機募加盟店詐財 女判6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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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大學畢業從事水泥工的張姓女子以代購手機及招募加盟店手法,向澳門男子及商家先後詐得共廿四萬餘元,被判十個月。她上訴二審期間,積極找兩名被害人和解,法院改判她六個月確定。
 張姓女子於一0三年十一月間把自己的中國信託銀行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交予詐騙集團使用,同年月廿日,有被害人受騙將十萬元至張女帳戶內,警方循線查獲張女。又同年十月間,當時張女在一家公司擔任會計,因而結識前往修車之澳門籍蘇姓男子,張在公司內向蘇男佯稱,可用學生優惠價格代為購買蘋果牌IPHONE6手機,每支可便宜七千元等語,蘇訂購二支並付款。數日後,張女佯稱因廠商缺貨,要客戶自行至門市買手機,待拿到發票後方能退還訂金,張女又帶蘇到燦坤旗艦門市,由蘇自行付費買二支蘋果手機,張女至今未還給蘇男訂金二萬四千元,蘇告上法庭。
 一0四年一月初,張女利用「花蓮復興路老牌炸蛋蔥油餅」名義招募加盟店,向姓黃姓男子詐取廿二萬元加盟金。
 張女並與被害人和解,法官考量張女有和解的誠意,改判較輕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