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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和牛日籍負責人出逃 弟交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西屯區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被檢舉涉用過期肉,衛生局查扣過期肉品等證物,發現過期三至五個月,食材存放作業區,衛生局依法開罰一百四十四萬元、勒令停業,台中地檢署二十四日前往二家和牛燒肉餐廳搜索,帶回日本籍坂本姓負責人、宋姓負責人及員工等八人,並查扣進銷貨明細、電腦標籤等資料調查,檢方二十五日訊後諭知坂本姓男子以八十萬元交保、宋姓男子以三十萬元交保。
經查,涉案的坂本姓男子在案發後被踢爆,兄弟二人都在台灣經營事業,此次涉及食安風波的「和牛EMPEROR」是由天樂廣告公司所經營,登記負責人為四十七歲坂本姓男子,與前天被檢方帶回的三十五歲坂本姓男子是兄弟關係,但該店的登記負責人則不在帶回涉案人的名單中,因坂本兄早在今年三月間已離境,是否與案情有關,有待後續釐清。
不過坂本兄弟涉及的不只食安風波,坂本兄在前年底也因在七期商辦大樓內,涉及洗錢、博弈機房案件,被認定是現場涉案人帶回,也查出該處機房一年總下注金額,超過日幣八千億元(合台幣一千八百億元)當時以函送方式偵辦,未料前案尚未偵結,坂本兄弟又涉及此次食安風波。
台中地檢署表示,全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和牛EMPEROR」燒肉店部分,日本籍坂本姓社長、久保姓店長、山添姓料理長,各諭知八十萬元、十六萬元、十六萬元交保候傳,並均限制出境出海。「御帝和牛」燒肉店部分,宋姓負責人、蔡姓肉品廠商業務則各諭知三十萬元、五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辦案人員帶回涉案二公司負責人等八人到案,並查扣相關進銷貨明細、電腦標籤等資料,全案以刑法販賣妨害衛生物品、詐欺、偽造文書罪嫌偵辦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