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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光電案圖利91億 15人起訴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前行政院顧問古盛煇負責之力暘能源公司涉嫌非法取得七股光電場土地,南檢調查發現力暘勾結經濟部能源署、台南市政府為土地解套。檢方調查估計,前經發局長陳凱凌等藉以圖利力暘科技,不法利益逾九十一億。全案廿六日偵結,依貪汙、偽造文書等起訴經濟部能源署太陽光電組長林文信、南市府前經發局長陳凱凌等公務員五人,及古盛煇等力暘十名集團員工。
其中,對於陳凱凌配合力暘集團關說、施壓所屬同仁,致經發局基層無法公正執行職務,嚴重危及公務機關信賴、信譽,檢方特建議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一一一年間,南檢偵辦國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出租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疑涉侵占案中,發現力暘集團於七股一帶土地整合過程疑涉不法。南檢陸續發動六次搜索,計搜索處所六十八處、查扣二六七件申請計畫書、五五0本公證契約書、手機、硬碟、電腦等證物及三七八0萬元現金。
檢調進一步追查發現,力暘總裁古盛煇為使旗下五家以天為首的公司(簡稱五天公司),將面積未達兩公頃之非都市土地(小二甲)變更土地類別作為光電場使用,與林文信、陳凱凌等公務員共謀解套方案,以日期不實之土地使用同意書送件規避禁令,進而規避審查程序、減開發計畫支出費用。
林文信、陳凱凌在古盛煇請託下應允提議,召開光電推動研商會議並將五天公司申請案地納入認定樣態內、為土地變更解套。而五天公司經相關單位審核後,順利取得興辦事業計畫同意。
檢調經查,認林文信、南市府前經發局長陳凱凌、主任秘書王俊博及時任能源科專員邱馨誼、技士張庭銘等五人及古盛煇等力暘集團成員十人,參與解套小二甲禁令方案,分別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
其中,檢方認林、陳、王、邱等四位公務員不知廉潔自持、公正執法,迎合光電業者曲解法令大開後門包庇力暘公司,嚴重敗壞官箴!
林文信、王俊博及邱馨誼三人犯後均砌詞飾卸,毫無悔意,而陳凱凌雖坦承犯行,但其身為局長配合關說、施壓所屬基層同仁已嚴重損傷民眾對公務機關信賴與信譽,建請法院對四人從重量刑。
初估,陳、林等五名公務員圖利力暘公司,為之節省技師簽證費用、開發影響費、出流管制規畫書及計畫書等費用約八三0萬元,同時獲取可繼續利用承租土地設置光電不法利益約九十一億二六0一萬八七六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