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布袋分局員警吸毒依法送辦 記2大過免職

布袋分局陳姓警員在台南市新營區某汽車旅館吸食毒品安非他命遭警方查獲,縣警局召開考績委員會記二大過予以免職。(記者張翔翻攝)

記者張翔/嘉義縣報導

嘉縣警察局布袋分局陳姓警員二十四日在台南市新營區某汽車旅館吸食毒品安非他命遭警方查獲,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縣警局召開考績委員會記二大過予以免職。

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表示,布袋分局陳姓警員(三十七歲)上班常遲到,且服勤時精神萎靡不振,經多次告誡仍未改善,遂實施勤務觀測及風紀探訪,發現陳員疑有吸毒,當即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專案小組於二十四日下午二時許在台南市新營區某汽車旅館當場查獲陳員吸食安非他命,並查扣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等證物,以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布袋分局強調,本案係警方自檢案件,陳員涉案情節重大,知法犯法影響警譽甚巨,警方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一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通過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予以免職,斷然汰除。

布袋分局分局長林思妙表示,警紀是警察的命脈,對於員警涉嫌違法、違紀案件絕不護短,全力依法偵辦,秉持「毋枉毋縱、依法究辦、壯士斷腕」之決心,嚴予查究並斷然處置,淘汰不適任員警,以維警察優良風紀,積極淨化警察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