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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監林明佐疑涉博弈洩密案遭收押禁見 刑事局:依規定停職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二日遭檢、廉搜索,疑因他擔任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期間和博弈洗錢集團交往密切,涉嫌通風報信、包庇等,檢廉二日漏夜複訊至三日上午,依組織犯罪條例包庇罪、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六重罪將他聲押禁見,台中地院三日下午裁定林明佐收押禁見;刑事局表示,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陳報警政署,予以林員停職處分。
台中地檢署指出,林明佐涉犯明知為犯罪組織有據予以包庇罪、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罪、公務員包庇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公務員包庇圖利聚眾賭博罪、公務員洩漏消息罪及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罪嫌重大。
檢方指出,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中地院訊問後,認定林明佐嫌疑重大,所涉罪名有最輕本刑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罪,且有相當理由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其他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法官裁定林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收受物件。
台中地院昨日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做出裁定,同時迅速由法警將林押解上囚車,已經載往台中看守所羈押。
刑事局並表示,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全力配合檢察官後續調查偵辦,林員如違法確定,絕不寬貸,從重議處,並陳報警政署追究林員在台中市警局服務期間相關考監不周人員行政責任。
台中市警察局表示,除持續配合台中地檢署全力偵辦外,為期勿枉勿縱,將主動全面清查林員任職該大隊期間所偵辦之類似案件,如有不法,依法究辦。另就林員任職本局期間相關人員考監責任,將視偵審結果,擬議陳報內政部警政署核辦。
據了解,台中市刑大去年間偵辦一起網路博弈案件,疑偵辦時發生洩密情事,造成多名涉案人事先逃逸未到案,中檢二日指揮辦案人員到刑事局搜索,並到台中市刑大調閱資料,追查洩密案件,帶回刑事局林明佐警政監等人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