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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增至6萬

立法院會四日經表決三讀修正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民進黨立委陳瑩(左一)、伍麗華(左二)、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右三)、國民黨立委鄭天財(中)等人在議場上比讚。(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四日三讀修正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額度自明年起,由每年每公頃新台幣三萬元提升至六萬元,並每兩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進行調整。

原民會此前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每年每公頃新台幣三萬元,針對禁伐補償,朝野立委提出修正案,民進黨立委陳瑩、伍麗華版及國民黨立委盧縣一等版本主張每公頃補償六萬元,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則主張補償五萬元,日前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完成初審,今年五月初黨團協商中,朝野黨團代表都支持禁伐補償每年每公頃提升到六萬元。

立法院長韓國瑜四日召集朝野協商,無法達成共識,韓國瑜宣布送院會處理。表決時,在藍白人數優勢下,表決通過。韓國瑜宣布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修正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禁伐補償金額明年起,每年每公頃由三萬元調升至六萬元,且每兩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的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的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進行調整,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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