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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防法7月上路 違者可罰30萬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消防法新修正後,七月一日即將實施,基市消防局提醒各場所業者注意,避免被罰,最高可處罰三十萬元。
消防局指出,近期常有大火警發生,以及六月初的潮境公園路口的土石崩塌災害,都凸顯防火防災的重要性。對於夏日期間的防火防災重點,以及必須注意的各項安全事項,基市消防局應邀到吉隆新聞接受專訪。由消防局長游家懿率火災預防科長黃琦初、災害搶救科長蘇元鏞,分享防火防災重點及未來消防工作推動方向。
消防局長游家懿指出,因應去年消防法修正,從今年七月一日開始,基隆市各營業場所的消防安全設備,一旦發現缺失,消防局人員一經查獲就立即開罰,最高可達新台幣三十萬元的罰款。游家懿說,這次消防法於去年五月份修訂,並在六月公布,共修正二十多條的條文,也是消防法公布三十六年來,最大幅度的調整。
基隆市經過一年來的宣導,預計將從今年七月一日,開始正式實施新制度。火災預防科長黃琦初表示,新制度推行後,對全市場所的公共安全要求更加嚴謹。因此,在消防安全設備的「檢修申報」中,建議各營業場,所一定要進行「零缺失申報」,如果消防安全設備一旦出現缺失,在發現的時候就要立刻修復,保障自己的安全同時,也可避免受罰。
吉隆新聞主播蔡曉君感謝消防局,隨時守護著基隆市市民的公共安全。這次訪談中,同時針對夏日的防溺進行宣導,例如「離岸流」的注意事項,「救溺五步」和「防溺十招」等,保障民眾的戲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