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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府雇員涉貪 3人各20萬交保
記者彭新茹、曾芳蘭∕新竹報導
檢方偵辦新竹市交通處陳姓女雇員涉嫌受賄案,偵訊十二人後認為陳女等三人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開庭後諭知三人均以二十萬元交保候傳。
新竹市政府表示,去年接獲民眾匿名檢舉,指交通處一名雇員辦理一一0年維護工程採購案時涉有貪瀆不法,市長高虹安交辦政風處調查後,去年六月簽准同意並函送廉政署偵辦。
據了解,該陳姓女約雇人員有土木工程相關背景,在交通處有二十年資歷,也承辦過竹市不少交通改善工程。廉政署傳出針對停七停車場及台鐵新竹站前後站等改善工程,多次約談交通處相關承辦人員。
新竹地檢署表示,檢方指揮廉政署偵辦新竹市交通處陳姓女雇員涉嫌圖利、受賄等案,二十七日持法院搜索票執行搜索十四處,並傳喚、通知共十二名涉案人到案。
竹檢指出,經五名檢察官於二十八日凌晨完成訊問,認為陳女及其友人高姓男子、廠商林姓女子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罪嫌重大,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下午召開羈押庭後,諭知三人均交保二十萬元候傳。
外傳這次搜索疑與停車場及台鐵新竹站前後站改善案有關。市府政風處表示,本案屬市府主動調查案件,經市長簽准函送廉政署偵辦,市府尊重司法調查結果。至於具體案情,因目前處於偵查階段,市府將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共同維護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