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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式賣場酒品出現異物 全數下架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南屯區某美式賣場賣出的一款進口水果利口酒被指有蟲隻異物,市府財政局五日派員前往賣場稽查並取樣送檢,該批號的利口酒已全數下架。
財政局菸酒管理科長陳信字說,依據菸酒管理法規定,酒類或用於酒類中的添加物,不得含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異物;若違反相關規定,可依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八條,開罰進口業者二十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罰鍰,依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要求進口業者立即公告停止吸食或飲用,回收及銷毀。
民眾陳情在南屯區某美式賣場購買的一款進口水果利口酒有蟲隻異物,財政局前往賣場稽查並取樣送檢,目前該批號的利口酒已全數下架;該位陳情民眾未開封的利口酒,由財政局帶回送檢中,後續依送驗結果依規處辦。
法制局指出,消費者如對該酒品有疑慮,依業者退貨機制退費;此案若事後釐清該瑕疵是製造業者製程疏失所致,消費者得就其具體損害向業者請求損害賠償,消保官將視查核結果協助消費者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