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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船員被捕 蘇澳籍漁船遭日扣押
記者林坤瑋、康子仁∕綜合報導
宜蘭籍漁船「富申號」在距離蘇澳東方四十浬處遭日本公務船追逐登檢,船長等八人被捕並送往石垣島調查。該船疑似進入日本與那國島十二浬內進行捕撈,經海保廳巡視船發現登檢取締;案發後由台灣駐那霸辦事處協助處理。
漁業署二十九日表示,經外交部向日方交涉,該船疑似進入日本領海作業;依日方程序,繳交擔保金一百五十萬日圓(約新台幣三十二萬元)後,人船即可獲釋。外交部表示,獲報後已於第一時間透過外交管道向日方了解情形並表達關切,駐日代表處及駐那霸辦事處也分別向日本外務省及海上保安廳交涉,要求在船東繳交保證金後盡速釋放人船。
漁業署二十八日接獲蘇澳漁業電台通報,指「富申號」下午四時十分於距離蘇澳外海四十浬、台灣護漁界線外五浬處,遭日本公務船追逐,十分鐘後被日本海上保安廳人員登檢。海巡署派出宜蘭艦前往協助處理。
經查,「富申號」為沿近海作業漁船,二十七日晚間十時三分自南方澳出港,船上共八名台籍船員。案發後,我駐日代表處派員處理;日方則回應,富申號在與那國島十二浬內捕撈,海保廳巡視船發現後,要求停船遭拒,隨即登檢,船上人員被送往石垣島調查。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陳春生表示,依報案位置確實是在日本所屬海域,但究竟是無害通過或是在捕魚作業,船長會比較清楚。他表示,目前台籍船長和七名台灣船員都平安,也希望日方善待台灣漁民。而宋姓船長家屬也已在昨(二十九)日下午完成匯款,盼日方盡速釋放人、船。
陳春生說,漁船如果是受到不可抗拒因素而越界,日方不該登船扣押;若是越界捕魚就應接受相關懲處。船長返台後若有受到委屈,會向相關單位申覆,漁會也會予以協助。
這是本月第二起台灣漁船因撈過界遭取締,上次為基隆籍漁船「港福洋二六六號」二日在彭佳嶼東北方,暫定執法線外約一點五浬作業,遭日方罰款六百萬六千元日圓(約新台幣一百二十一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