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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手警局旁收款 辯投資人員

警六分局偵查隊於賴男身上起獲偽造的投資公司文件收據、識別證等,訊後旋即依詐欺、洗錢罪嫌送辦。 (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警六分局偵查隊長吳俊諺日前晚間眼尖發現分局外有一名年輕男子形跡可疑,不動聲色尾行追查,發現該男子與一名婦人約在分局旁小公園碰面,察覺男子拿出取款收據給婦人簽名,吳隊長旋即上前制止並表明身分,當場呼叫小隊走出分局抓人,訊後將賴依洗錢、詐欺罪嫌送辦。

廿多歲的賴男剛出社會、工作穩定,為了增加收入卻選錯了方法。賴男誤信網路求職訊息,八月初在南市多處根據「公司」指示與投資人面交投資款,七日晚間接獲指示請其前往南區從「投資人」處領取六十萬元款項,賴男循線前往接洽,不料客戶卻與其約在警六分局旁的小公園。

賴男前往與客戶碰面途中,警六分局偵查隊長眼尖發現背著大背包、頭戴鴨舌帽的賴男,不斷用無線耳機與人通話、直覺有異,悄悄尾隨跟上觀察,發現賴男與一名婦人接觸,不久即拿出投資文件資料供婦人簽署,眼看婦人就要拿出現金,吳俊諺立即上前制止。

賴男當場遭偵查隊警力帶回查辦,一度辯稱自己剛做「投資人員」不久,不知道為什麼警察要抓他等,但其所作所為就是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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