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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港宮占地建牌樓 竹市府拆除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竹市海山漁港主祀媽祖的護港宮,自一一一年二月起、在海山港路與西濱路口違規施作大型牌樓,經民眾檢舉為占用公有土地之違章建築,並經違建查報認定在案,期間由市府多次開罰,廟方透過不同管道陳情,更提出願意把牌樓捐出來,不過最終市府與廟方協商破局,市府十三日表示,考量違建牌樓影響公共交通安全,已經強制拆除,預計五天內完成拆除作業。
據了解,護港宮為海山漁港重要信仰中心,由當地漁民在建港後集資蓋廟,不過卻在二0二二年二月起、在漁港聯外道路通往西濱的海山港路口,違規興建大型牌樓而遭檢舉,市府在當年的四月十三日要求廟方簽切結自行拆除,拆到僅剩牌樓柱體。
不過去年九月,廟方又開始重新施作鋼梁,遭竹市府制止並多次依占用市有土地開罰三到十五萬元,還被市府依竊占公有土地向警察局檢舉,期間廟方拒收公文,反而是從去年底到今年初,多次透過不同管道陳情,向市府表態願捐贈該違章建物及配合法規修建,不過市府認為捐贈恐有違法疑慮,不同意由護港宮進行捐贈作業,依法要求廟方在七月三十一日前自行拆除,竹市府於八月一日起進場拆小件鷹架、十二日進場執行大型結構體的強制拆除。
都發處表示,護港宮曾於一一一年五月間自行拆除橫向鋼樑,惟原地仍留下牌樓柱體,嗣後又開始重新施作橫向鋼樑及壁體,違建事實明確,期間市府多次開罰制止並勒令停工,目前仍有持續興建情形,市府考量其為施工中違建、且違建牌樓阻擋交通號誌,影響公共交通安全,屬「新竹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執行標準」執行違建拆除範疇,市府展現鐵腕拆除,預計五日內完成強制拆除作業。
市府強調,維護公共安全人人有責,市府將持續積極處理涉有危害公共安全情事之違建,採取優先查報並依法執行拆除,請市民切勿心存僥倖恣意搭蓋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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