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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涉國安 陸男偷渡來台延押

大陸籍阮姓男子駕快艇偷渡抵台,檢方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罪起訴,士林地院十四日召開接押庭,阮男坦承犯行;因阮男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法官審理後諭知羈押禁見。(中央社)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大陸籍阮姓男子六月間駕駛快艇偷渡闖入淡水河,在淡水被攔下逮捕。他自稱是為了逃離大陸的政治壓迫,投奔台灣的民主自由。調查後,檢察官未發現其涉及任何國家安全或軍事犯罪,士林地檢署十四日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罪起訴。

阮姓男子六月八日上午在大陸福建省寧德市的三都港,以三萬六千元人民幣購買一艘快艇。當晚十時駕駛快艇偷渡前往台灣。

他行經連江縣東引鄉海域時,因風浪較大,快艇一度熄火漂流,被海巡人員誤認為作業漁船之一。直到六月九日上午九時,阮男才抵達淡水海域,並於中午將快艇停靠於淡水老街渡船頭C碼頭,在靠近碼頭時與停靠的交通船擦撞。阮男上岸後自稱從大陸偷渡來台灣,投奔民主自由。

當地交通船工作人員報警,阮男被警方和海巡人員拘留,並查扣了他的快艇及GPS設備。檢察官調查過程中,查閱阮男的手機及通聯紀錄,未發現其與台灣人士聯繫的證據,且僅攜帶少量外幣,顯示其偷渡行為屬於獨自行為,確認未涉及國安或軍事犯罪。

由於阮男在押,士院下午召開接押庭後,因阮男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諭知羈押禁見。

士檢指出,阮男的偷渡動機與大陸當局的調查以及網路通信軟體言論問題有關,但並未構成重大安全威脅。阮男目前被控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刑罰包括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可處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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