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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暑訓營違法招生涉虐童 中市府開鍘:立即停辦重罰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私立財團法人慈興文教基金會暑訓營,傳出志工疑涉不當對待學童,市府教育局派員到場稽查,確定該基金會違法招生、收費及授課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當場命其立即停辦,開罰十一萬元;另查出慈興幼兒園未經核准兼辦國小課後照顧服務,依法裁處負責人六萬元罰鍰,立即停辦課後照顧服務。

教育局指出,慈興文教基金會未經核准立案即以暑訓營活動(含暑期正音先修班、安親班、讀經班、才藝班等)名義招生、收費及授課行為屬實,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教育局重罰十一萬元,命其立即停辦並公告基金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私立財團法人慈興文教基金會暑訓營,傳出志工疑涉不當對待學童,市府教育局稽查開鍘,立即停辦重罰。(記者徐義雄攝)

教育局查出該基金會違反會務章程及業務計畫書所載事項,擅自開課、收費行為,違反台中市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自治條例,該條例規定第一次查獲予以糾正,如經複查未改善,得勒令該基金會停止會務運作,情節重大者,廢止該基金會設立許可。教育局依規嚴令糾正並命其限期改善,將該基金會列入追蹤複查,如仍未改善最重予以廢止該基金會設立許可。

調查發現,慈興文教基金會負責人經營慈興幼兒園,八月一日到二十九日對外宣傳開設暑假正音先修班並進行課後照顧服務,有通知單及授課課程表為證,涉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育局裁處負責人六萬元罰鍰,命立即停辦課後照顧服務。

慈興文教基金會暑訓營,傳出志工疑涉不當對待學童,教育局稽查開鍘,立即停辦重罰。(記者徐義雄攝)

台中市家防中心根據家長提供的監視器畫面,發現行為人將幼童壓倒在地,還有手反折、拉扯耳朵、捏脖子等行為,初步評估應已違反兒少權法「對兒童及少年為不正當之行為」,依兒少權法規定,可處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社工訪視家長,訪視行為人再確認相關事實。

家防中心說明,陸續接獲該單位疑似不當對待的通報,受害人數可能不只一名,擴大調查釐清。社工儘速訪視完部分幼童,孩子表示被行為人壓頭、戳頭及按壓肩膀等,社工將交叉比對幼童、家長與該單位相關人員的陳述;會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查明真相,確保幼童權益並依法嚴懲行為人。

社工評估孩子和家長的身心狀況,與教育局共同追蹤,視需求連結提供學校輔導、心理諮商與法律諮詢等相關資源,幫助孩子盡早回復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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