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鼓勵農(漁)民子女繼續升學就讀高中(職)及大專校院,設有獎助學金的機制。該會並於107學年度第2學期將獎助學金額度提高,且刪除學業成績70分以上之規定。該會呼籲,108學年度第1學期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於9月16日即可開始受理申請,請農(漁)民朋友把握時間,於10月15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漁)會申請。
農委會表示,本獎助學金申請條件包括:
一、申請人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之漁民。
二、學生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
三、學生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70 分以上,且未領取政府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
農委會指出,本獎助學金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四、五年級)學生每名每學期新臺幣1萬3千元,公立大專校院6千5百元;私立高中(職) (含五專一、二、三年級) 6千5百元,公立高中(職)4千元。由於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一定條件免學費措施,因此高中(職)生因符合相關法令免繳學費,則申請人不得領取本獎助學金。惟少數繳學費就讀單獨招生之私立高中或仍繳學費之高中(職)生且107年度父母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者,則申請人得依規定申領本學期本獎助學金。
農委會說明,本獎助學金之申請規定及申請表件,均登載於該會網站,可上網 (http://www.coa.gov.tw) 點選:「資料下載」 →「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表件」下載;或就近洽詢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基層農(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