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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破獲查獲罕見柺杖槍、鋼筆槍 陳嫌聲押禁見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段可芳檢察官指揮偵辦五十八歲陳男涉嫌持有槍枝案,經蒐證完備,一日持搜索票至斗南一處鐵工廠執行搜索,發現陳男將鐵工廠作為製造槍砲彈藥工廠,且現場查扣鋼筆槍、拐杖槍、狙擊空氣槍等成品;檢察官訊後,認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五年以上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雲林地檢署經查陳男本身為鐵工師傅,具備高度專業之技術,將登山杖之柺杖頭拆解改造為具有殺傷力之槍械,其外觀與一般登山杖無異,擊發處藏在拐杖頭握把處;另鋼筆槍亦神似鋼珠筆,僅需往鋼珠頭如伸縮按鈕按下,即可擊發。此等同日常生活用品之槍械,傷人於無形之間,幸經即時查獲,未流出市面。
段可芳檢察官指揮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雲林縣警局斗南分局偵辦陳男涉嫌持有槍枝案,一日持法院搜索票執行搜索陳男斗南一處鐵工廠,發現陳男作為製造槍砲彈藥工廠,現場扣得狙擊空氣槍、鋼筆槍、拐杖獵槍、槍管、工具及子彈、槍枝電腦精密繪圖等成品、半成品物品。
檢察官訊後,認其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五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二日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