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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抽驗發現逾期雞胸肉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公布肉類加工食品製造業執行稽查抽驗結果,有五家廠商不合格,分別被裁罰三萬元至卅萬元不等。其中位於麻豆區的大新肉品行,被查獲效期到今年四月三日的雞胸肉,這批已逾期十三天的雞胸肉,和未屆效的原料放在一起,由於業者在十二個月內兩度被查獲違規,依違反食安法裁罰卅萬元。
被公布裁罰的五家食品業者,包括仁德區日月欣食品、安南區滿香實業公司、新市區鑫立祥食品、麻豆區冠宏肉品、麻豆區大新肉品行。衛生局說,今年度執行「肉類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共計查核十七家業者,其中兩家業者查獲逾期產品;兩家業者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複查不合格(如作業程序書不完整,規定成員未落實執行作業程序);一家業者同時查獲逾期產品、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複查不合格(小組成員持續教育訓練時數不足)及一件食品標示不合格,上述不符規定事項,皆已依法處辦且後續業者已完成改善,其餘稽查抽驗結果皆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