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執法公車遭攔罰 民眾搭不上用跑的去車站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發現公車變換車道時不依標線行駛,違規橫跨雙車道,隨即在安全處攔停,予以告發。(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有網友在網路發文指稱,原本要搭的公車違規被攔停開罰,只好用跑的去火車站引發討論。台中市警方三十日表示,二十九日晚發現公車變換車道時不依標線行駛,當場予以告發。

巨業客運三0五號公車二十二日行經台中市中區宮原眼科前路口,撞到走在斑馬線上二名東海大學女學生,釀一死一傷,事故發生後,台中市警察局自二十五日起啟動「公車大執法」勤務專案。第二警分局表示,員警於二十九日晚間九時三十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北區精武路與雙十路口發現一輛公車在變換車道時不依標線行駛,違規橫跨雙車道。

警方指出,員警隨即在雙十路上安全處所將公車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當場予以告發。

沒想到,剛好有網友要搭這班公車前往火車站,於是網友在網路發文「要搭的公車在你面前被警察攔停是什麼感受,害我最後用跑的去火車站」,在網路引發討論。

市警局表示,自二十五日起啟動「公車大執法」專案勤務,重點是加強公車駕駛違規行為取締,包括超速、闖紅燈、不停讓行人及任意變換車道等。

市警局統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約有二萬班次公車,自啟動公車大執法後計取締公車違規二十二件,以闖紅燈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較多,顯示大部分公車駕駛還是會遵守交通規則,但仍有少部分違規不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