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檢警掃蕩偽造車牌 查緝18人到案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檢警鑑於有不少刑事案件,於偵辦過程中,發現部分嫌犯所駕駛之自小客車有懸掛偽變造車牌製造偵查斷點;經調閱建置路口監視器分析發現有部分車牌於「吊扣期間」,卻有使用車牌在外行駛,循線查緝十八人到案,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雲林檢警杜絕不法掃蕩偽造車牌,查緝十八人到案。(記者陳正芬翻攝)

雲林地檢署指出,偵辦過程發現嫌犯所駕駛自小客車有懸掛偽變造車牌,製造偵查斷點、規避檢警查緝,影響社會治安甚鉅。縣警局除積極攔查可疑車牌,並向交通部嘉義監理所雲林監理站調閱近期車牌因故遭吊扣共有一一九六面,透過警察局建置路口監視器系統分析清查,發現有部分車牌於「吊扣期間」,卻有使用車牌在外行駛。

地檢署說,經查緝使用車牌者到案,發現渠等因超速或涉及公共危險案件,在車牌經吊扣後,為行駛自小客車,乃透過臉書、抖音及蝦皮等社群及網路購物平台,以新臺幣八千至一萬六千元不等金額代價購買偽造車牌並懸掛。檢警今年從八月十七至九月廿七日,已查緝十八人到案,扣得三十六面偽造車牌,部分查緝到案之被告,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地檢署呼籲偽變造車牌或行使偽變造,最重可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另,行使偽變造車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一萬八百元罰鍰,民眾切勿購買、使用偽變造車牌,以免涉及刑罰及行政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