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詐騙集團以印鑑證明遭人冒名申請使用為由,向徐姓婦人詐騙新台幣六百萬元後竟食髓知味,又以調查徐婦銀行帳戶金流是否正常為由,約定面交新台幣九十七萬元,市警一分局東寧派出所獲報後,在雙方約定面交處所守株待兔,當場逮捕許男取款車手,並查扣收款收據等相關證物,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東寧所日前接獲徐姓婦人報案,據了解,徐婦於九月底接到詐騙集團,以假冒戶政機關手法詐騙,誆稱徐婦的印鑑證明遭人冒名申請使用,須配合檢警調查其名下銀行金流是否涉及洗錢案件。
由於徐婦一時不察,陸續在一週內,依對方指示面交三次,總金額達六百萬元,後徐女始驚覺遭詐騙而報警。十七日上午,詐騙集團又再次聯繫徐女表示欲調查她的銀行帳戶金流是否正常為由,約定面交九十七萬元,所長顏旭志獲知後,旋即部署多名警力前往雙方約定面交處所守株待兔,見徐女與車手面交完成後,隨即上前逮捕許男取款車手(九十一年次),當場查扣手機、收款收據等相關證物,並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