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 企業4年短誤報177億

財政部房地合一稅專案查核,近四年企業短誤報一百七十七億元。圖為從高處遠眺台中市西區建築街景。 (中央社)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防杜不當炒房,房地合一稅針對不動產短期交易課徵高稅率。財政部為進一步查核企業有無短誤報相關所得,啟動查核計畫,根據最新統計,民國一0九年十二月至今年六月底,企業短誤報金額達約一百七十七億元。

財政部除針對個人祭出不動產交易、租賃所得專案;另為稽查企業是否誠實繳納房地合一稅,因此對營利事業的不動產交易案件,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股份或出資額交易案件,加強查核。

財政部官員說明,房地合一稅之所以將符合條件的股權交易視同房地交易,是因為實務上會有人利用台灣免課徵證所稅的規定,借交易股票之名行移轉房屋、土地之實,以規避稅負。

根據財政部統計,企業房地合一稅查核自一0九年十二月實施起至一一二年底止,每年查核件數均為四百八十件,經查核後各年度企業短誤報的所得額分別為四十三點七三億、六十六點四一億及六十三點八三億元。今年全年也將查核四百八十件,截至前六月底短誤報所得三億元。

統計下來,針對企業不動產交易所得進行的查核專案,近四年來短漏、或錯誤申報的金額共約一百七十七億元。

此外,為避免台商申請「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所匯回的資金投入房市、助長房價,賦稅署一0九年十二月起辦理「資金專法自由運用資金購置不動產及相關受益證券查核作業計畫」。

依財政部資料,此計畫自查核一0九年十二月實施起至去年底,經查核後各年度需補徵件數分別為七、二、二件;需補徵稅額則為二百二十五萬、一百二十萬及九十八萬元;今年上半年補徵件數一件,補徵稅額四萬元。

財政部官員說明,相關資金除不能用於購置不動產,也不可投入不動產投資信託及不動產資產信託等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所發行或交付的受益證券,否則應依法補徵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