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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婚媒營利 最高罰百萬

民眾媒合跨國婚姻不得收費 移民署:違者最高可罰百萬元。(記者孫曜樟翻攝)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近來媒體報導指出,有匿名民眾在社群媒體社團上發布貼文,提及其越南籍配偶介紹該國女性來台與國人結婚並收取豐厚介紹費用的情況。針對此一現象,內政部移民署三日發出嚴正聲明,重申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視為營業項目,違者最高可處一百萬元罰鍰,近三年已裁罰二百九十八件。

移民署指出,現行法令的設立要旨在健全跨國婚姻媒合的環境,保障結婚雙方的權益,並防止女性物化及婚姻商品化。雖然法律上並不禁止個人從事跨國婚姻媒合的行為,但仍然明確禁止收取報酬或刊登廣告。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十八條規定,跨國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也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違者可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移民署進一步提醒民眾,應避免輕信社群媒體社團中私人介紹的行為,以免日後發生糾紛而無法尋求合法救濟。據了解,現階段合法的婚姻媒合團體共有三十八家,移民署定期舉辦教育訓練、服務品質評鑑以及業務檢查,旨在提升服務品質,並鼓勵有需求的民眾透過移民署官網查詢相關資訊。

為了增進民眾對於跨國婚姻媒合的正確認知,移民署也已製作宣導短片及其他文宣材料,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以保障民眾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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