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涉吸毒、強制性交 收押

警方查扣數瓶罐裝煙彈。   (嘉義地檢署提供,中央社)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嘉義市警局陳姓員警不僅涉及吸毒、強制性交,還執班以警車接送女毒犯小孩,更大膽將毒品依托咪酯放置派出所抽屜,嘉院十二日裁定准押;市警局將依法免職。

嘉義市警一分局日前發現三十一歲竹園派出所陳姓員警與毒品人口交往過密,且短期體重驟減,臉部多處長有痘瘡,口罩配戴不離身。進一步調查,陳員疑涉嫌吸食毒品,立即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於十一日實施搜索及拘提到案。

檢方十二日複訊陳員及相關證人後,認為陳員涉及《藥事法》轉讓偽藥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嘉義地院指出,陳員僅坦承偽造文書部分;對詐欺取財罪嫌、以藥劑方式犯強制性交罪嫌、轉讓偽藥罪嫌,均矢口否認。考量警察身分,可以輕易取得相關證人個資,具相當威嚇能力,有串證、滅證之虞,裁定羈押並禁見通信。

檢警表示,陳員吸食依托咪酯已有一段時間,警方執行搜索時,除了在陳員住居及汽車內扣得數盒三級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還在派出所抽屜查扣到部分煙彈,行徑相當誇張。

嘉市警吸食喪屍菸彈,嘉檢聲押獲准。(記者湯朝村翻攝)

檢警指出,陳員與女毒犯過從甚密,不僅涉嫌開警車接送女毒犯及其小孩;甚至在派出所執班時,還蹺班開警車為女毒犯服務,陳員到案則辯稱這是為民服務。另外,陳員並涉嫌以提供煙彈為由,多次誘使女毒犯至汽車旅館強制性交。

嘉義市警局表示,陳員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事證明確,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逕予免職,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