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會程序委員會決議明年1月6日至23日召開臨時會續審明年度總預算案

高雄市議會召開第四屆第十三次程序委員會議,通過四十一案市府提案上程;並決議於明年一月六日至廿三日,共十八天,召開第六、七次臨時會。(記者吳文欽攝)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會廿九日召開第四屆第十三次程序委員會議,通過四十一案市府提案上程;並決議於明年一月六日至廿三日,共十八天,召開第六、七次臨時會,續審議明年度總預算案。

第十三次程序委員會議由議長康裕成主持,討論市府提案上呈及臨時會日程表等事宜。市府提案中,卅九案墊付款提案援例由議長提出交議;另財經類二案為非墊付款提案,經由程序委員會審查討論,在全體委員無異議下,康議長敲槌同意市府提案上程。

第四次定期大會會期將於十二月廿三日結束,程序委員會決議於明年一月六日至十五日召開第六次臨時會;一月十六日至廿三日召開第七次臨時會,共計十八天,繼續審議尚未審議完畢之明年度總預算案。

此外,黃香菽議員臨時提案指出,本次會期原定十一月一日的分組審查,受到颱風影響變更議程為民政委員會業務質詢,導致工務委員會恐無法完成分組審查,建請委員會同意將十二月九日二、三讀會議程,變更為分組審查,程序委員會委員決議通過,將於十二月五日送交大會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