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大法官提名案 廖福特、劉靜怡表態挺廢死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圖)強調,她個人理念是台灣應該走向一個沒有死刑的國家,但憲法法庭做出死刑合憲的判決,她覺得遺憾。(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全院聯席委員會十二日審議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劉靜怡人事同意權案。廖福特曾任中天撤照案鑑定人,後來中天提起訴訟,NCC一審敗訴;劉靜怡曾參與「拔管案」,但後來台大校長依舊由管中閔出任,且民進黨政府還因此折損了三任教育部長。

廖福特表示,以目前台灣社會有非常多民眾支持死刑,關於廢死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限縮到嚴謹的範圍,下一階段邁向廢除死刑;台灣社會處於第一個階段,未來在第二個階段,可透過社會討論來邁進。

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圖)遭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質疑過去在評鑑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性騷擾、霸凌女部屬案,站在霸凌者的那一方。(中央社)

 

廖福特表示,憲判字第八號,要求死刑限縮最嚴重的犯罪,經過人權事務委員會解釋,最嚴重犯罪應該限縮於故意殺人的部分。在社會發生不幸事件,特別是嚴重犯罪,應該處罰加害者;另一方面,要建構被害人及家屬保護援助制度,現有的犯罪被害人制度要加強。

針對死刑存廢議題,劉靜怡表示,到目前為止,個人理念向來是應該走向沒有死刑的國家,憲判字第八號死刑合憲判決,個人感到遺憾。她表示,曾經擔任過台灣人權促進會長,個人理念向來是走向沒有死刑的國家。

劉靜怡指出,過去在社運圈組裡廢死議題時,花很多力氣跟被害人家屬及政府部門做很多溝通,目前大部分對被害者家屬保護規定,也是民間團體倡議出來,政府跟立法部門應該負擔起更多保護被害人跟被害人家屬工作,這是國家保護義務,不應該讓弱弱相殘繼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