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商鋪成喪屍煙彈分裝場

警方在電子煙油商鋪內查獲毒品依託咪酯煙油、丙二醇、甘油、電子煙油等證物,初估市值超過百萬元。(記者張翔翻攝)

 

記者張翔∕嘉義縣報導

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日前偵破販賣喪屍煙彈毒品案件,經溯源發現上游毒販藏身於高雄左營地區電子煙油商鋪內,隨即報請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破獲以楊姓犯嫌為首之販毒製造分裝工廠,現場查扣依託咪酯煙油、丙二醇、甘油、電子煙油等物品,經警方初估查扣之毒品初步估計市值超過百萬元。

警方表示,溯源發現高雄左營地區販售電子煙商鋪相當可疑,經長期跟監蒐證後,鎖定楊姓男子(三十三歲)涉有重嫌,見時機成熟攻堅查緝,警方在商鋪內查扣依托咪酯煙油、大量煙彈成品、半成品等證物,警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菸害防制法移請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裁罰。

警方在電子煙油商鋪內查獲毒品依託咪酯煙油、丙二醇、甘油、電子煙油等證物,初估市值超過百萬元。(記者張翔翻攝)

 

調查發現該販毒集團涉嫌以經營電子煙油之店鋪作為據點,在網路及實體店面販賣兜售毒品「依托咪酯」等作為原料而製作之電子煙彈(俗稱喪屍煙彈),在高雄地區進行販售,從中牟取暴利,初步估計楊姓犯嫌自八至十月期間,不法獲利至少百萬餘元,本次查獲的原料,初估可供製造分裝至少千顆電子煙彈,所幸被檢警及時查獲,避免大量毒品流入市面戕害國人健康。

民雄分局長吳俊德指出,修正後的「菸害防制法」自一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起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加重相關罰則,最高可處以五千萬元罰鍰。同時,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因其造成精神恍惚、肌肉抽動甚至昏迷等嚴重後果,已被行政院列為二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均將加重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