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琇惠、張上耕∕綜合報導
北北基計程車春節運價加成,三市同步在十六日公告,將自春節連假前三天起,即自一月二十二日(三)0時起至二月二日(日)二十四時止共十二天,春節加收三十元已計入跳表,請搭車民眾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
交通局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三十元、夜間(晚間十一點至隔天凌晨六點)加成二十元或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表金額收費。夜間加成是由計費表依時間自動加計,春節加成及國道通行費則由計程車駕駛操作設定計費表上會顯示「春節」字樣;提醒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如遇有超收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新北市一九九九市民服務專線申訴。
交通局也特別印製春節加成計費貼紙,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察廣播電臺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運將朋友可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提醒及方便乘客查看。
交通局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警察局除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更將加強執行,呼籲計程車駕駛遵守規定,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九千元至九萬元罰鍰。